复旦教通字[2016]71号
12级毕业班学生将于近期毕业,其中有部分学生修读了“第二专业”与“第二学士学位”,根据“第二专业”、“第二学士学位”的教学计划,学校将为修满学分的学生颁发“第二专业”、“第二学士学位”证书。
请12级参加修读“第二专业”、“第二学士学位” 的同学以及毕业后仍在修读的同学,如已修满学分,在6月15日之前交一张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(已拍的毕业证照)用于制作 “第二专业”证书、“第二学士学位”证书(背面注明姓名、学号及修读专业)。照片请交于开设“第二专业”、“第二学士学位”院系的教务员。
如预修课程还未申请转换“高等数学”或“数学分析”学分的同学,请在URP“成绩转换”栏目中申请转换学分。
(本件主动公开)
教 务 处
2016.5.31